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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2017-11-08 16:37:58
来源:四川省be365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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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

规划分五个部分: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节能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发展思路;开展绿色行动;实施重点工程;完善保障措施。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四川省

(一)主要成效

1.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十二五”末,全省列入名录库的公共机构共65615个。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382.05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54173.36万立方米。“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年均增速较“十一五”时期分别下降了1.17%、1.43%。



2.能源消费结构渐趋优化。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电力占37.16%,原煤占29.68%,天然气占16.51%,其他占16.65%。与2010年相比,电力比重上升6.16%,原煤比重下降32.32%。


3.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271.02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0.5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38.43立方米/人。与2010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5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5.22%,人均水耗下降了17.41%。

4.节约能源资源意识及节能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坚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活动,组织节能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增强。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各级节能管理人员节能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稳步提高,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愈加显著。

(二)工作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各市(州)积极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的节能联络员和统计员管理体系;每年定期召开节能联络员会议和组织专题培训;初步构建起全省统一组织管理、市(州)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机制。

2.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节能工作。出台了国内首个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规范》(DB51/T1713-2013),颁布了《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为理顺管理体制、保障节能资金规范使用、开展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制定了《四川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川机管发〔2014〕49号),对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进行规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机管函〔2014〕417号),并提出具体实施细则,狠抓贯彻落实。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四川省公共机构用能指南》《四川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四川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气、公务车辆节油和办公用品节支管理等多项制度。

3.开展能耗统计,强化节能监测。“十二五”期间,制定了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和能耗分析报告制度,对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系统整理,并对能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开展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示范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等8个部门进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点;省属高等院校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监测和能效对比工作,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等高校组织开展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共建设节能监管系统114套。

4.抓好示范单位创建,发挥引领导向作用。按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十二五”期间,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2家。省财政拨付资金1075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创建单位进行补助,支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省直部门创建节水型单位41个,市(州)创建节水型单位799个。

5.实施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十二五”期间,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9.26亿元。截至2015年末,完成建筑节能改造819万余平方米;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237个,改造面积36325平方米;节水器具改造13万余套;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100万余只;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4个(实现节能量5087吨标准煤)。




6.倡导绿色出行,推广新能源汽车。建设公务自行车网点服务,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更新汽车消费观念,践行绿色出行,引领节能减排。“十二五”期间,推广新能源汽车580辆,建成充电桩512个,建设公务自行车集中服务网点80余个。

7.推进新能源利用与可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低碳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利用,“十二五”期间,建设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利用项目286个;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活动,2015年废旧灯管和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率达65%;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5年餐厨垃圾生物处理率40%;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硒鼓等资源再生品,2015年公共机构用纸29687吨,其中再生纸12180吨。

8.强化能耗统计数据工作,定量掌握能耗水平。在能耗统计数据采集、统计口径、统计监测等方面统一标准,实现数据互通,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纳入四川省节能减排降碳数据库和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库,为全社会能源资源大数据运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托四川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状况的专项调查,向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拨出调查电话3.5万余个,覆盖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机构。这些统计和调查数据,为掌握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依据。

9.开展系统宣传培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并且在传统宣传模式基础上,借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络平台及四川be365官网、川报观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介,对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法规、制度、标准和节能知识进行广泛宣传。2014年节能宣传周期间,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回收旧灯管、电池等废旧物品活动,共收集废旧灯管和灯泡6000余盏,旧电池25000余枚,各类废旧电器400余件。四川日报、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等多家省级媒体报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30次以上,及时反映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制作播放了多部节能节水公益宣传片。“十二五”期间,向党政机关手机用户发送节能公益短信400余万条,刊印《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报》59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科学技术协会在全省联合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共计30余万人参观。“十二五”期间建设开通了四川be365官网,通过专门的平台发布节能信息及宣传推广活动。举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8次,邀请省内外相关专家就相关政策、技术措施等进行了系统培训,省直机关和各市(州)节能负责人和工作人员1680余人参加培训。

(三)存在问题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能耗统计、能源利用分析报告和节能考核等基础管理制度还存在死角,需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节能改造等方面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有待加强,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在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数量多,地区能耗指标差异大,给能效水平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造成一些工作难以具体量化落实;能源消费以电力、煤、天然气为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较低。

下一步应集中解决好四个突出问题:一是节能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节能意识有待提高;节能制度建设和节能措施还需进一步推进,能源消费定额、监测统计和绩效考核,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全面系统建立。二是节能管理手段比较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多,依靠经济、技术手段少,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难度仍较大。三是节能改造资金还需加大投入。公共机构节能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节能改造和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得不到有效落实,节能改造推进比较缓慢,节能效果未能充分显现。四是节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节能工作的人员普遍身兼多职,难以尽责,影响了公共机构节能队伍建设,不利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四)“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顺应全球抑制气候变暖潮流、履行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节能减排庄严承诺的关键五年。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等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特别是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共服务范围扩大,能源资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公共机构能耗在全社会能耗总量中虽然占比不高,但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公务人员良好的节能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将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抓住节能技术、设施设备、节能投入和习惯养成四个关键环节:选取适合公共机构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提高技术使用的效能;加强设施设备的配备更新,提高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匹配度;合理增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行政管理特点和市场化基本要求,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的奖惩手段,增强公共机构人员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和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

为实现“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必须科学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能源消费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形成人人节约资源、减少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十三五”时期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发展思路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推进节约循环利用能源资源,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和行为习惯,实现办公与生活方式绿色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1.管理目标。

到2020年,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

2.量化目标。

到2020年,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1〕,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69.74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60524.06万立方米以内。全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2015年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5年下降10%,人均水耗比2015年下降15 %。

(三)发展理念

“十三五”时期,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以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

1.坚持节约优先、提升能效的基本方针。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优先位置,贯穿于加强自身建设、履行法定职能的全过程,科学使用能源资源,合理控制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提升能源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2.坚持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的基本途径。坚持能源资源高效、清洁、循环利用并举,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节能减排,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增加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费排放,使公共机构自身建设、公务运行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形成能源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的良好格局,推动公共机构各项事业绿色低碳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科技革新作为基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配置能源资源的政策引导作用,建立完善公共机构生态文明的相关制度,实现节能减排规范化、制度化,推进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发挥新机制、新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4.坚持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基本方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机构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抓好典型示范;又着眼长远,建立公共机构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基本思路

1.推进依法管理。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规范、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节能长效机制,推动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

2.用好市场机制。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在公共机构领域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

3.实施分类管理。注重公共机构节能的经济性、适用性、阶段性和实效性。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特征、资源环境情况,以及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公共机构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指导,设定更加合理的节能目标。加强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研究,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鼓励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4.突出重点管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确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标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发挥重点用能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开展绿色行动

(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强化建筑节能,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项目全面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标准,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执行节能标准规范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项目同步进行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改造,推进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和围护结构等综合节能改造。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装置等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空调清洗、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高效照明产品、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技术和设备。推进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


专栏一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主要工作

1.强化计量器具配备,推进能源管理信息化。

2.推动建立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3. “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改造既有建筑200万平方米。


(二)开展绿色办公行动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推进节能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共用,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视频等方式举办会议,减少签字笔、纸杯、餐盒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三)开展绿色出行行动

大力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为干部职工践行“135”出行方式提供便利条件。在公共机构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程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大中城市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的公共机构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运营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专栏二  开展绿色出行行动主要工作

1.2016年,全省公共机构当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到“十三五”末,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40%以上。

2.到“十三五”末,公共机构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四)开展绿色食堂行动

实施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保证油烟排放达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倡导合理消费,反对食品浪费,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节约行为模式。引导绿色食品采购,建立绿色食堂评价标准,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开展绿色食堂创建工作。

(五)开展绿色信息行动

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PUE)、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UPS等节能产品技术;采取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直流供电等技术和产品应用,绿色数据中心能耗平均降低8%以上,平均电能使用率(PUE)达到1.5以下。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专栏三  开展绿色信息行动主要工作

1.制定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标准。

2.完成50个公共机构、3000平方米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并将其纳入全省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示范工作。

(六)开展绿色文化行动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积极倡导公共机构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碳足迹”〔2〕计算,减少个人工作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践行低碳工作和生活的环保理念。

四、实施重点工程

(一)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程

公共机构社会影响力大,示范效应强。通过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有利于以点带面,向全社会传递先进典型的正能量。“十三五”期间,积极推动省级、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以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单位,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0年,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形成800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专栏四  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程主要工作

1.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0家。

2.修改完善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50家。

(二)实施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

推广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全省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仍然很低,亟需快速提高。“十三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示范项目。

专栏五  实施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主要工作

1.在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达州等市(州)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50个,集热面积5万平方米。

2.太阳能光电利用项目30个,装机容量1500千瓦以上。

3.推广地源热泵项目3个,制冷采暖面积6000平方米。

(三)实施节地节水工程

严格落实土地规划利用有关法规政策,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严格开展水资源利用论证。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制度)。“十三五”期间,各级公共机构应完善用水计量体系,按用水功能区安装二级水表,建立用水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立系统的用水统计台账,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大力推广中水、雨水等非常规用水的回收循环利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应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引导公共机构节约用水。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进行节水项目改造工程。

专栏六  实施节地节水工程主要工作

1.“十三五”末,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8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80%。

2.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全省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用水分户计量,按用水功能区分别安装二级水表。

3.“十三五”末,全部省直、市(州)直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直、市(州)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有食堂和浴室的节水型机关人均用水量定额为95升/人.天,无食堂和浴室的节水型机关人均用水量定额为55升/人.天。(参照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1/T2138—2016执行,1升=0.001立方米) 

(四)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鼓励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建立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十三五”末,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五)实施能源计量统计完备工程

能源资源计量是统计、监测及管理能源资源消费的重要基础,是科学、合理评价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和用能效率的根本保证。“十三五”期间,指导公共机构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切实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应开展能耗监管系统建设,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数据共享,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专栏七  实施能源计量器具完备工程主要工作

1.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率达到100%。

2.有中央空调、独立食堂、公共浴室及游泳馆的公共机构,能源和水的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六)实施能效提升工程

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地市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公共机构基本淘汰1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持续推进空调、电梯、照明等系统(设备)的能效提升改造工程。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


(七)实施能效“领跑者”〔3〕创建工程

组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积极推进教、科、文、卫、体公共建筑建立能效基准、能耗标杆,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并逐步涵盖各类型公共机构,在全省范围内争创10家能效“领跑者”。做好能效“领跑者”宣传培训工作,对能效领跑者给予奖励,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和完善由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商务、卫生计生等部门参与的指导协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标准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坚持政府与社会结合,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总量控制、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强化能耗强度控制,合理确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多方参与、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快制定修订能源资源消费基准、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核、降低碳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开展1次能源审计,并与节能规划编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工作相衔接。


(三)落实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作用,落实财政资金投入,激励和引导公共机构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示范及推广应用等给予支持。公共机构按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列支或计入相关支出。完善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财税、信贷、融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强考核及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和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十三五”期间,针对能耗较大或领域内有代表性的公共机构,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或能源资源利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

(五)强化技术支撑

加强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遴选、鉴定、应用、推广机制,积极采取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营造节能氛围。加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节能主题讲座。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培训长效机制,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依托政府培训机构,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节能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名词解释:

1.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即对能源和水资源消费的总量和强度进行控制;能源(资源)消费强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越高表明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越低,反之,则利用效率越高。

2.碳足迹:碳足迹标示一个人或团体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碳”耗用得越多,“二氧化碳”也制造得越多,“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越小。

    3.能效“领跑者”: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