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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开展2017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抽查工作

2018-05-03 09: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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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和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为提升能耗统计数据的整完性、合理性、匹配性,夯实节能工作基础,4月10日至12日,山东省济宁市开展了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抽查工作。

抽查工作布置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抽查工作流程和抽查工作注意事项,开展了分组讨论。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各县(市、区)管理局节能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分别对各县(市、区)5%以上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审核。工作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核对原始账目、集中反馈等形式进行检查审核,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

    工作组要求,一是做好自查,各县(市、区)要在本次抽查工作的基础上,再抽查5%以上的单位,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各县市区要组织本级节能联络员认真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按要求整改,各县(市、区)管理局和各公共机构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县(市、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公共机构的监督指导,严把数据审核关,按时限完成整改;五是开展数据会审,整改完成后,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数据会审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